- 請備妥雙證件辦理
- 第一證件正本:個人護照
- 第二證件正本:在台簽證、健保卡、國際駕照、居留證、入出境許可證、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、香港(或澳門)特別行政區入台通行證。
- 購買人年齡與證件效期要求:
- 年滿20歲;
- 證明文件有效期限須大於三個月以上
- 國際駕照須為臺灣主管機關核發之國際駕照。
台灣之星桃園機場一航站直營服務中心
台灣之星桃園機場二航站直營服務中心
貼心提醒:
- 台灣卡僅提供外籍人士申辦,外籍旅客須年滿20歲,憑護照及第二證明文件申辦,中、港、澳旅客年滿18歲可申辦,中國大陸旅客可憑入台證或大陸通行證及第二證明文件申辦,每一證號限辦一門,詳細申請辦法以台灣之星門市現場公告為準。
- 台灣卡預付卡機場套餐內含行動上網天數與通話費,實際依各機場套餐商品規格為準。
- 預付卡門號自申裝成功日開通起算180日內有效,一但失效,門號餘額皆無法再使用,請您務必留意。以正式購買之儲值產品(須開立購買憑證)進行儲值,門號使用效期將自儲值成功起延長180日,惟以贈品形式之儲值產品進行儲值,門號使用效期則不延長。
- 預付卡之行動上網服務須自門號開通成功起連續使用,不得終止或分段使用,以行動上網3日方案來說,即為門號開通成功後連續72小時計。
- 網頁中上述各式費率內容同時適用3G及4G台灣卡門號撥打。
- 台灣之星保留隨時變更與終止本產品辦法之相關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