貴用戶您好:
因應財政部要求,本公司自105年1月起所產製之電信費帳單,除定期交寄外,繳費後將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(下稱電子發票),讓您有中獎機會!為維護您的權益,請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:
- 貴用戶所繳交之費用,本公司將於收到代收費用單位(如超商或銀行等)交付之代收款項3日內開立電子發票,並將電子發票開立明細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。每單月25日統一發票開獎後,本公司將主動通知用戶中獎資訊,用戶得持中奬資訊通知所載之電信費帳單至超商之多媒體機(KIOSK),輸入該電信費帳單上之「載具類別」及「載具號碼」(下稱「載具編號」),查詢並列印中奬電子發票證明聯後,持至代發中獎獎金單位(現行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)兌領獎金。
- 請妥善保存印有「載具編號」之已繳費電信費帳單,以利於接獲本公司中獎通知後,辦理前述列印中奬電子發票證明聯及相關兌領獎金事宜。
- 如要查詢電信費帳單上之電子發票「載具編號」,可至本公司網站查詢。
- 本公司電子發票開立對象將依您向本公司登記之申請人名義開立,不得要求開立非申請人抬頭之電子發票,電子發票一經開立,抬頭無法變更或修正。如電信帳單上之申請人名稱或統編資料不正確,提醒應儘速辦理變更或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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